2015年江苏省首届高校定向越野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江苏省学生体协高校工作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江苏省学生体协高校工作委员会定向分会
东南大学
三、协办单位:南京滨江公园
南京爱野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四、比赛日期:2015年11月13—15日
五、地点:南京
六、参加单位:各高等学校,社会公开组
七、比赛分组
甲组:定向越野高水平院校、体育院校
乙组:普通高校(含高职高专)
公开组:青年组1995、1、1—2000、1、1、出生
成年组1995、1、1以前出生
八、竞赛项目及比赛方法
(一)百米赛(个人赛)
各组别按第一轮时间取前12名参加决赛。
(二)团队赛(集体赛、4人一队)
院校队各队可派男、女各一队比赛。公开组无男女年龄
限制。
(三)中距离赛(个人赛)
九、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以学校为单位报名者,必须是在校学生(有学籍)
(二)所有参赛者必须是经常参加体育锻炼,并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所报名项目的比赛。
(三)公开组可自由组队报名参赛
十、参赛办法
(一)报名规定:
1、每单位限报领队、教练员各1人,运动员男、女各4人。
2、运动员可报名参加个人赛、团队赛。
3、团队赛每单位可报男、女子各一队,每队由4人组成。
4、公开组可自由报名
(二)报名办法、日期:
1、参加甲、乙组比赛的代表队,在比赛前10天,将《运动员参赛报名表》(见附表)电子版,发至:1915869485@qq.com邮箱;同时将《运动员参赛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邮至: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东南大学体育系尹红松收,邮编:211189
2、公开组报名邮箱:1915869485@qq.com
3、咨询电话:甲、乙组尹红松 13915923233
公开 组曹 敏 13062583074
张旭18951616698
4、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日期报名,逾期不予受理。一经报名,一律不得更改和补充。
十一、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定向运动协会审定的《中国徒步定向运动竞赛规则》及本届运动会的特殊规定。
(二)比赛地图执行《IOF ISOM2000》和《IOF ISSOM2007》标准。
(三)比赛方法与出发顺序:
1、个人赛:由计算机随机抽签按等间距编排,间隔时间出发。
2、团队赛:以队为单位(分男、女子队,每队4人),由计算机随机抽签按等间距编排,间隔时间出发。
十二、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各组别、各项目均按成绩分别录取前八名。不足8人参加比赛的项目,则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
(二)对获得前八名的运动员、运动队颁发证书,对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运动队颁发奖金。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600元,第三名400元。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体育道德风尚奖裁判员”奖,优秀组织奖。评选及奖励办法另发。
(四)成绩证书由大会统一制订,赛区颁发
十三、报到相关事宜
(一)报到时间、地点:
1、仲裁委员、裁判长(员)于比赛前2天报到。
2、运动员报到时,须交验本人学生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3、地点:待定(见补充通知)
(二)经费:
1、参赛费:各参赛院校报到时,每队向大会交纳参赛费人民币200元,不足部分由大会负责。
2、食宿费:自理(大会仅提供宾馆名称、地址)。
3、交通费:自理(大会提供集合地点,自行解决)。
4、指卡押金:各代表队交500元,公开组每人交100元。赛后归还指卡,退还押金。遗失指卡,按100元/枚扣除。
(三)关于办理保险规定:
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教练员及工作人员,必须由参赛单位在其当地保险公司办理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各单位报到时,须向组委会交验保险单据,否则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十四、技术、仲裁、裁判人员的选派
技术代表、仲裁主任及委员、裁判长及主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学校选派。
十五、资格审查
(一)为了端正赛风,各学校对本单位报名参赛运动员资格要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规定的行为。
(二) 对违反资格规定、比赛纪律的运动队(员)及其所在单位的处罚规定,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执行。
(三)凡需申诉者,首先本着协商解决,协商无果。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领队签署的《申诉报告书》,并交纳申诉费人民币2000元。如胜诉则退还申诉费,败诉则不退还申诉费。
十六、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七、本规程解释权属江苏省学生体协高校工作委员会定向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