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京高校体育教师网球比赛竞赛规程
为促进在宁高校网球教学,提高体育教师业务水平,加强兄弟院校体育部门之间的交流,现举办2014年在宁高校体育教师网球比赛。
一、主办单位:江苏省学生体协高校工作委员会南京分会
二、承办单位:东南大学
三、参加单位:南京高校分会会员学校
四、比赛日期、地点
五、比赛项目
混合团体对抗赛
六、运动员参赛条件
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所在学校体育院系(部、室)的正式在职在编教职工,并且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上场运动员必须满足有年龄50岁及以上和所在院(系、部、室)的正、副院长(系主任、部长、主任)的条件。
七、报名规定
1、每个学校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男运动员5人,女运动员2人(符合资格的领队、教练员可上场参赛)。
2、请在东南大学体育系网站下载报名表,将填写的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zlmty84@ 163.com,并将经盖章的报名表寄至东南大学体育系(邮编:210018),截止日期为
3. 比赛当天参赛人员须带好身份证、工作证备查。
八、比赛办法
1、混合团体对抗赛第1场为单打,第2场为混双,第3场为双打。每场团体比赛运动员不可以兼项,每场团体比赛上场运动员须满足有本院(系、部、室)的领导和50岁及以上人员。
2、比赛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进行交叉淘汰赛。第一阶段需打满三场,第二阶段一方先胜二场比赛即告结束。
3、每场比赛只打一盘(先赢4局)定胜负。每局40比40平分时,由接发球方选区进行1分决胜负。当局数3比3时,要净胜2局;当局数4比4时,则进行抢7,先得7分者比赛结束,6比6时须净胜两球。
4、比赛采用中国网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
5、比赛用球由承办单位负责。
九、录取名次、奖励
录取前八名,并颁发奖杯和奖品,如报名队不足八队,按照递减1名录取。
本次比赛设优秀运动员奖(参加一、二阶段全部比赛并获全胜的运动员),并颁发荣誉证书。
十、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成员由南京高校体育分会委派,负责接受处理对裁判长就未包括在规则或规程中的问题所作出的决定或对有关运动员资格问题提出的申诉。
十一、竞赛纪律
1.各参赛队应以增进友谊、交流球技为宗旨,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2.各参赛队对于有违反资格规定的运动员享有申诉权,申诉时需提交经领队签名的书面材料,并缴纳申诉费200元。经仲裁委员会审查认定有效者,归还其申诉费。
十二、其他
1、领队会和南京各高校体育系(部)主任会议:定于
2、比赛经费:每个参赛队交报名费1000元。各参赛队交通费用自理。
3、报到时间、地点:请各参赛队于
4、本规程解释权属省学生体协高校工作委员会南京分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5、联系电话:83792472 13951842906 联系人:张来明
江苏省学生体协高校工作委员会南京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