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黄忠辉发布时间:2015-01-01浏览次数:1399








东南大学人事处



校人字〔201417


关于做好201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单位:

为了做好全校教职工2014年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全校所有事业编制人员及在站统招统分博士后,学校使用的非在编人事代理人员、集体编制人员。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校级领导和党委组织部确定的考核对象不在本次考核范围内。

二、年度考核是对教职工聘期内每年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评价,它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是对教职工在教学科研、实验、管理等工作中表现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敬业精神、能力、业绩的数量、质量等的全面评价,考核结果作为聘期考核依据。各单位应认真做好教职工考核工作,努力贯彻客观公正,全面衡量、注重实绩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

三、所有参加考核的教职工须认真填写《东南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人事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今年各类人员用统一的考核表,请务必填写职工编号)。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另要按照《教师岗位考核积分办法(修订)》(校通知[200988号)进行本年度网上积分(登陆http://10.7.0.7或从人事处网页的人事积分进入系统),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和仪器科学与工程学院的教学、科研岗位人员从信息门户进入,点击“人事积分考核(试用)”参加网上积分。积分是年度工作量的具体体现,作为年度考核和学院()年终二次分配的重要依据,不进行积分考核的不予年终分配。

四、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五、各单位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按不超过实际参加考核人数(分别按岗位分类:专业技术岗、管理岗、工勤岗)的15%比例评优。实验技术岗位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统一评定,优秀比例不超过15%

六、对本单位教职工的奖励可依据各单位制定的单位内部考核及年度奖励性岗位绩效津贴分配办法,奖励总额由学校打包给单位的校内岗位绩效津贴中支出,学校不再另外追加奖励额度。

七、公派出国在原单位参加考核。新进教职工(签一年期聘用合同还未到期的、签三年聘用合同到校不到半年的)、经学校同意外借的、内退人员、请假超过6个月的不参加考核,但名单要列入考核统计表并在备注中说明。

八、各单位于2015110日前将本单位的《东南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和《东南大学2014年年度考核结果统计表》(电子文档通过OA系统发至人事处人事科汪旭东)交至人事处人事科。

九、其他事项

(一)《东南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须用A4纸双面打印。

(二)考核表须用水笔(黑色或蓝黑色)填写,也可以打印,但必须亲笔签名。

 

东南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20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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