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江宁公租房分配工作即将开始,若有意愿申请或者有疑问的老师请与国资办陶老师联系,电话:83791922。
现再将公租房个人所需提供材料告知一下
1、申请表(总务处国资办拿取)
2、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包括父母及申请人家庭成员)
3、婚姻证明:单身证明原件、结(离)婚证、离婚协议、离婚判决书复印件
4、学历证书:申请单位审核原件和复印件一致后在复印件上盖章,并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一致”,审核人签字。
5、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
6、现在住房情况证明:如在外租房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寄住它处由单位出具证明(单位盖章)等。
7、江宁户籍职工需提供本人和家庭成员的无房证明,由社区和街道城建部门出具。